黑龙江农民发起第2次土改:要冒杀头危险分田
作者:朱建陵 | 出处:中国时报 | 08-01-25 03:18:37| 阅读 次
中国时报朱建陵/去年十二月十九日早上八点,黑龙江富锦市长春岭村约一千名农民聚集在一起,宣示将收回他们对农地的所有权。美国《华盛顿邮报》报导说,对中共的土地所有权制度来说,黑龙江农民的这项宣示,几乎就是一场"革命"。
卅年前,在还是"宁要社会主义的草,不要资本主义的苗"的年代,因为收成太差、实在活不下去了,安徽凤阳小岗村十八户农民在一张契约上盖下血手印,私自"包产到户"(以户为任务单位,完成公粮任务之外可种私粮),他们向东方的"朝廷"所在下跪磕头,约定将来一旦有人因此被杀头,其他人要把该人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。
黑龙江富锦市的农民正发起"第二次土地革命",向中共的土地财产制度挑战,而图中河南南街村的农民,在"班长"王宏斌的领导下,则正努力使一切向"集体"回归。
血手印契约翻版收回土地权
这十八户农民如今还健在,他们开启了大陆浩浩荡荡的改革开放进程,而他们当年立下的血手印契约,如今已经成为大陆重要的历史文物。但他们的工作并没有做完,大陆农业问题专家党国英说,这只是"半截子"改革,因为它没能解决农民的土地财产权问题。
中共当年之所以打败国民党,"打土豪、分田地"号召是一项重要因素,但中共建政后不到一年,一九五○年起,中共就陆续收回农民的土地,进行"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改造",实际上就是土地国有化,把分到农民手上的土地又都收归国有。如今,大陆农民虽然拥有最长卅年(可续约)的农地使用权,但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。
这样的土地财产制度,近年形成诸多问题。为开发(或假借开发之名)需要,大陆农业用地在转为非农业用地时,农民几乎没有议价的能力,只有土地开发商和贪腐官员受益。据统计,大陆农村因征地引起的群体性事件,已经高占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六五%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