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款出国游的罪与罚
作者:曹林 | 出处:珠江晚报 | 07-08-12 16:27:03| 阅读 次
公款出国游的罪与罚
话题安徽省人事厅官员日前表示,徐文艾事件发生之后,政府已经注意到中介机构在官员公费出国旅游中起到“帮凶”的作用,随即下发文件,禁止公费出国(境)培训团由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渠道来承办或转包。
公款出国游罪不在中介
公款出国旅游之所以泛滥,主要原因是在于中介这个“帮凶”吗?那为恶更大的“元凶”又在哪里?
我倒很愿意提供一个众所周知的答案:公款出游之所以屡禁不止,根源在于政府部门内部的管理出现了问题。私设小金库、职务消费不公开、预算过于宽松,等等。这些问题,是禁止中介承办公款出游业务能解决的吗?
事实上,违规公款出游之所以成为一种腐败顽疾,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公款出游代表的职务消费有着极强的封闭性,普通百姓无从知道哪些消费是合理的,哪些消费是违规的。公款吃喝、公车消费、公款出游,莫不如此。
从这一点来说,通过外包给社会机构打造透明职务消费才是改革的正确方向。可以想象一下,如果职务消费都不再由政府部门一手包办,而是通过社会化、中介化置于一个相对透明的环境中,那普通百姓将会有更多监督职务消费的可能。其实安徽有关部门下发这个通知的目的并不难理解——拿中介开刀轻而易举,并且又能部分平息社会舆论;如果要改革政府内部管理制度,那将触及在职务消费中享有巨大既得利益的政府部门,也许还包括下发文件的部门本身。两相权衡,中介成为替罪羊就不足为奇了。
中介“挺腐”实属功利行为
有那么多中介和旅行社积极地力挺腐败,与官员合作搞腐败,大力创造性开发腐败空间,利用于官员的腐败牟利,发挥商人的服务敏感让官员更爽地腐败,这是一个让公民社会感到尴尬的现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