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济南市市长张建国的一封公开信
作者:郭恒忠 | 出处: | 07-07-31 15:53:31| 阅读 次
张建国市长:
您好。我们不认识,要不是今年这场"天灾人祸"的大暴雨,我还很真不知道您在济南市担任一市之长。
说这场暴雨是天灾人祸,我是有所指的。自然灾害,那是老天爷的事情,我们管不了他。但这场暴雨可是导致了34人死亡,4人失踪,171人受伤。造成了那么大的损失,都是老天爷的责任么?有没有人祸的成分在里面呢?
在以前的封建社会,出了点自然灾害的事儿,皇帝认为是自己和有关官员的德政不到位了,引起了天怒,就要找出人来为此负责。皇帝总不能为此负责吧,他就罢免一批官员,算是向上天作一个交待。人怨天怒,人天感应一类的事儿,那是封建迷
信作祟,咱可以不理。但作为一个市长,且是省城的一个市长,出了这么大的事儿,您认为谁该对此负责,自己是否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责任了么?
去年,济南市各项地税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,达到100.18亿元;截至今年六月底,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近77.72亿元。这不能说咱们济南没钱。可那些钱都用到了哪里去了,是搞了形象工程了呢,还是被哪些腐败分子给糟蹋了呢?为 什么济南的城市基础建设如此之差,咋就经不住老天爷这么一折腾呢?
这场暴雨是来的凶猛了一些,可济南市的预防、预警和应急机制是咋样的呢?如果说,您和您的这届政府尽到了责任,那死了那么多人就算他们倒霉么,政府有没有责任呢?作为一市之长,应不应该为此承担一点点责任呢?如果说,您还不太清楚,我想告诉您:法律规定,您是应当要负责任的。这在我国的公务员法中有明确规定。
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是"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"。其中,第(一)款为"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",您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。第(三)款是"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接受人民监督"。也就是说,不仅济南市民可以监督您,我也可以监督您,而且您还必须接受我们的监督。第(四)款为"维护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",第(五)款有"忠于职守,勤勉尽责"的规定,第(八)款为"清正廉洁,公道正派"。